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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指南

来源:住朋网-广西房地产信息网整合作者:admin2014-03-26 15:55反馈/举报

    什么是廉租住房?

    廉租住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符合北海廉租住房申购的群体: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 申请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10560元(包括10560元),家庭财产指标人均额度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6倍(即63360元/人)以下的家庭。

    (二) 申请家庭成员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包括15平方米)或无自有住房。

    (三) 申请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满一年以上且在本市市区城镇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

    (四)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者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五) 申请家庭没有违法生育行为或者违法生育行为已经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享受北海廉租住房保障政策标准

    经核准为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可按如下标准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一) 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

    (二) 实物配租的租金标准:实行实物配租保障方式的,在保障面积标准内,属**生活保障家庭的,租金按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75元收取;属低收入家庭的,租金按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8元收取;超出保障面积标准的,超出面积的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75元收取。

    (三)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实行发放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的,在保障面积标准内,属**生活保障家庭的,按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5元补贴;属低收入家庭的,按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63元补贴。

 

    申请北海廉租住房保障的流程:

   (一)符合我市2013年度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条件的,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领取并如实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

   (二)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相关部门对所提交的申请书和有关证件或证明进行核准,经核准通过的即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

   (申请表格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免费提供)。

   申请北海廉租住房保障的核准程序:

   (一)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并进行登记。

   (二)辖区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按规定进行初审公示。

   (三)辖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通过初审和公示的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再公示,通过公示的即可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

   (四)辖区人民政府廉租住房保障部门将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报市廉租办备案,并通知申请人。

 

    北海廉租住房是否可以购买?

    不可以购买。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是**和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不过廉租房获得使用权前提是先符合廉租房供给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购、租、补,并且廉租房无继承权。

    申请北海廉租房所需申请材料:

   (一)住房保障申请书;

   (二)家庭户口簿;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

   (四)家庭住房租约、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住房证明材料;

   (五)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六)属于**收入保障家庭的,须出具《北海市城市居民**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属于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的,须出具相关证件或者证明材料。

 

   北海市本级各受理登记处:

监督电话:2034422   203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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