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北京市住建委表示,《意见》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按照“租购并举、以租为主;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原则,就近解决人才居住生活需求,聚焦符合条件人才的职住平衡,并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没有任何投机和投资空间。
分区界定人才
《意见》指出,通过住房政策来服务保障在京就业创业的人才。同时,以区为主严格制定人才认定标准,提出“以区为主、全市统筹”的人才住房工作原则。明确了各区、园区差异化的功能定位,各区、园区重点发展的产业不同,发展所需的人才类型和层次也不同,因此未对人才标准进行全市统一规定,而由各区、园区综合考虑本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因素制定,并在本区、园区实施政策中予以明确。
《意见》同时强调,人才住房实行更为严格的管理,在“三城一区”及其他**或本市重点功能区筹集的房源,面向园区就业符合条件的人才开展专项配租或配售,并在园区内实行封闭管理、循环使用,人才因工作及住房等情况变动,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当退出。申请人才住房,需要符合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一般申请条件,并按照本市公租房租金标准及共有产权住房售价、产权比例、出售等一般规定执行。继续实行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坚持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人才住房政策不会对调控政策造成影响和冲击。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此表示,政策强调了租赁市场的发展,对于未来人才住房结构的改进有积极的作用。其中,公租房的配租是主要的模式,其次是共有产权住房的配售和租房补贴的发放。从具体操作层面看,实际上形成了市一级政府、区一级政府、相关开发商的三层主题,其对于此类人才住房问题的解决可以发挥不同的功能和效应。
加大政策房供应
北京市住建委要求,各区政府,结合本区实际,在现有住房供应计划基础上,不断加大政策性住房供应力度。同时,结合供需实际,合理确定供应比例,在支持人才职住平衡促进区域发展的同时,确保做好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保障,采取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的方式,市场租房补贴依申请实现应保尽保。
《通知》明确,人才住房不会影响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2018年下半年将陆续实现开工建设,优先满足项目周边就业人群、公租房备案家庭及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人员住房需求,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近一年全国有超过80个城市发布了人才政策,其中只有30个左右提及了人才配套住房的解决办法,大部分城市将人才居住问题推向了市场。北京的人才住房政策和其他城市的区别是坚持了政府主导,有利于真实的解决人才住房问题。
张大伟强调,避免把人才当做房地产的需求来吸引,这才能在吸引人才的同时,不影响房地产调控。相比其他城市人才住房以商品房为主的模式,北京的人才住房政策,主要是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这两种属性住房基本没有投资属性,这使得人才住房可以真正的保障居住,而避免影响房地产市场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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