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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区家庭服务业加大税费优惠政策支持

来源:经济参考报2019-05-30 15:35反馈/举报

国务院总理***5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促进社区养老和家政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措施,决定对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加大税费优惠政策支持。

  会议确定了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措施:一是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对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等补上养老设施欠账。新建小区按规定建设的养老设施移交政府后,要无偿或低偿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对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腾退的用地、用房,适宜的要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二是放宽准入,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鼓励发展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机构,在房租、用水用电价格上给予政策优惠。依托“互联网+”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支持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运营。三是按规定以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大范围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扩大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这方面培养规模,加快建设素质优良的专业队伍。四是优化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支出结构,相关资金更多用于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整合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集中补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费用。

  会议决定加大对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政策优惠。从今年6月1日到2025年底,对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相关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承受或提供房产、土地用于上述服务的,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6项收费。同时,研究完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进一步支持生活服务业发展。扩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范围。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副研究员关博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社区养老服务将是未来较长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战场。通过完善相关服务设施配套政策,进一步夯实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基于完善的居家社区服务网络,不断提升居家社区“养老+”的业态内容和质量层次,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可以就近便捷享受高质量养老服务。

  “养老、家政等行业管理风险责任大,投资**周期长,行业平均利润水平低,行业经营难度要高于一般服务性行业。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既能够减轻目前经营者生产成本压力,促进相关服务高质量稳定提供。同时,也起到政策风向标作用,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持续扩大市场供给水平和供给能力。”关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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