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转移 不用再两头跑
7月起,住房公积金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职工填写申请表后,6个工作日内可办结
7月3日,记者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下称“区直中心”)获悉: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始“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相比以前,现在职工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方便多了
办理迁移*多6个工作日
李晴(化名)原来在某央企上海分公司工作,今年6月,她被调到广西分公司。她此前一直在上海缴存公积金,来到南宁工作后,她需将公积金转入区直中心。
她的公积金是如何“账随人走、钱随账走”的?区直中心东葛服务部部长何苗称,李晴可以直接到区直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或者授权其所在单位集体办理,其他事情就不用费心了。区直中心接到信息后,通过平台直接向上海方面发出联系函,经过平台联系确认后,对方会将李晴的公积金账户金额转移到区直中心李晴的账户上。按规定,整个过程必须在6个工作日内办结。
“职工只用跑一趟,办结时间也有了定数。”何苗说,在平台启用前,李晴如果要办理异地迁移,从程序上来说,她需要跑两地公积金中心各一次。首先,得向区直中心提出申请,再持区直中心的相关函件到上海办理迁移。其次,从时间上来说,如果李晴本人因工作关系没有时间两地跑,办理时间也将一拖再拖,甚至影响到办理其他的公积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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