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北海出了一件“奇葩”事:因为整治“四车”,一个残疾人跑到“四车办”一位领导家里“开饭”。事情虽小,却折射出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这项工作的艰巨和复杂。
近几年北海城市建设的成果有目共睹,“七横七纵”道路畅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内涝整治效果显著,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但正如王可书记在“百日行动”动员会上所指出的,“目前的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与北海作为沿海开放城市和旅游城市应有的形象不相称,与北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城市管理精细化亟待加强、城区私搭乱建严重、市容环境脏乱差问题仍然突出、交通秩序依然混乱等等,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多有诟病。”而这也符合绝大多数市民和游客的观感。
现状亟须改变,现状必须改变!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就是为了解决这种严重妨碍公共秩序、影响人居环境、损害城市形象的老大难问题,通过大力整治,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社会共识,打造市容面貌、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管理新局面,促进北海城市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毫无疑问,这是一场硬仗。解决普遍性的问题,必然会面临各种不同的情况,出现各种复杂的状况。特别是像乱搭乱建、“四车”非法营运这些问题,涉及部分弱势人群利益,违法者众,积重难返,不少人普遍有“法不责众”的心理。因此,除了态度坚决,信心坚定,同时更需要形成全社会的合力,在实际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百日行动”要形成合力。要像王可书记所要求的那样,“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部门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百日行动”。像清理占道经营、小广告,城管部门要守土有责,**建设也要积极研究如何合理增加农贸市场或临时摊档摆卖点,适当设置公告专栏,或者学习国外做法,选择适当的地段开设一些旧家具、旧电器、旧日常用品的“跳蚤市场”;电信运营商要落实社会责任,结合推行实名制,关停那些充斥于墙壁、电杆、灯柱、配电箱的“办证”手机号码;像整治“四车”,除了交警和运管部门的积极行动,民政、残联、工商、质检甚至油品经营企业也要结合自身职责,主动作为,配合“打”和“堵”,开展“疏”和“导”,鼎力共治。至于各经营商户落实“门前三包”,市民群众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更是义不容辞、责无旁贷。
“百日行动”要突出依法整治。从本质上说,车辆乱停乱放、商贩乱摆乱卖、垃圾乱扔乱弃、广告乱挂乱贴等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乱象,都属于违法行为。采取坚决措施进行整治,是消除违法现象,维护法律权威的要求。同时要看到,消除这些乱象,是一个处理公共秩序与个人自由、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纠葛的过程。因此,要把整治过程变成大张旗鼓宣传市容环境法律法规的过程,变成把这些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体现依法治市的过程,变成提高施政能力、学习细致运用法律手段创新社会管理、破解社会矛盾的过程。
上下同心,其利断金。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应北海发展之需,顺全市民心所愿。我们相信,把市委、政府的坚定决心、必胜信念变成干部群众的共同意志和有力举措,经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这件造福全市人民的好事一定能做好,人们共同期待的一个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一定能变成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