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6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召开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会议。会议总结全区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邓卫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自治区住建厅汇报了全区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打算。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纪委、党委组织部、人社厅、审计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就深入推进整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邓卫平指出,全区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领导干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并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方案中提出了整改措施。要充分认识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立行立改,坚决清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清退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清退原则开展。各级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违规多占住房退出政策,领导干部要带头。干部职工凡占有属于清退范围住房的,必须退回住房原产权单位或建设单位,原产权单位或建设单位已撤销的退交其上级主管单位。二是注重把握清退工作政策。一方面,要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积极认真、属地管理、及时办理的原则,研究解决清退工作中的政策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力度,做好政策宣传解释。三是如实填写资料,建立完善管理信息系统。要把清退整改情况与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结合起来,不得弄虚作假,作为重要参考依据。要加快建立全区统一的干部职工政策性住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四是依靠群众,强化监督检查。要公开清退结果,定期通报清退工作进展情况,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等,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清退整改情况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要把检查、抽查和重点核查结合起来,对整治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实行全方位的监督,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各地各单位必须切实负起责任,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开展清退工作,单位“一把手”和纪委(纪检组)负责同志必须在有关报告、统计表上进行“签字负责”。要强化问责,对于落实工作要求不力以致本地区本部门清退工作进展迟缓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有违规多占住房不如实填报,或不按要求自查自纠,或拒不按要求清退的干部职工,要严肃查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责令限期退出违规多占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