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不断改善。**统计局数据显示,1956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仅5.7平方米。1978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有了微增,达到6.7平方米。不过当时自有住房的比例很低。1984年,城镇居民居住公房的户比重为88.2%,居住自有房的户比重仅为9.4%。到了201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已达到39平方米。
在住房面积增长的同时,住房条件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居住环境整体较差,绝大部分城镇居民租住单位或房屋管理部门的房屋。从平房、筒子楼到石库门,人口多,住房面积小,三代同居一室是当时较为普遍的居住现象。现在,居民住房已经转变为现代化的具有独立卫生间、厨房、淋浴、供暖、供气、供水设备等的成套住宅,无数家庭“住有所居,安居宜居”的梦想正在变成现实。
有资料显示,新中国成立初期,居民住房以土坯草屋居为主,且多散布于后街小巷;20世纪60年代、70年代,居民用房由草房变瓦房、楼房,由土木结构转向砖木结构、砖混结构演变。2018年城镇居民居住钢筋混凝土和砖混材料建设的住宅占95.8%,竹草土坯仅占0.2%;二居室以上和单栋楼房和平房占所有居住样式的91.2%,一居室和筒子楼或连片平房占8.8%,城镇家庭住房结构不断改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微表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随着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市场化、商品化的进程而产生,并不断推进。从1998年开始,我国对城镇住房制度进行全面改革,提出停止住房实物分配,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对**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经济适用住房。随后几年,经济适用住房投资、施工面积和供应套数大幅增加。
随着住房保障工程的大力推进,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正在形成。1994年至2007年,全国共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1000多万套。自2008年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到2018年底,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合计开工约7000万套,通过住房保障工作,约2亿困难群众圆了“安居梦”。
在住房条件改善的背后,是房地产开发投资较快增长。1987至2018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99万亿元,年均增长24.8%。2018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数量达97938个,比1987年增加95432个,房屋施工面积达822300万平方米,比1997年增长17.3倍。住宅投资快速发展,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1983至2018年,全社会住宅投资年均增长17%,其中农户住宅建设年均增长10.9%。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1952年,全国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57亿元;1956年完成总产值146亿元,突破百亿大关;1988年完成总产值1132亿元,突破千亿大关;1998年完成总产值10062亿元,突破万亿大关;2011年完成总产值11.6万亿元,突破十万亿大关;2017年完成总产值21.4万亿元,突破二十万亿大关。2018年,全国建筑业完成总产值23.5万亿元,是1952年的4124倍,年均增长13.4%。
不过,在房地产行业飞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各种调控措施相继出台,促进市场理性回归。2008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的意见共13条,要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职责,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此后,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断出台。2017年以来,中央坚持“房住不炒”基调,“租购并举”住房供应体系逐渐成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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