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电梯安全条例》分8章,共51条,明确规定了政府的领导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规定电梯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履行电梯安全主体责任。鼓励电梯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投保安全责任保险,提高事故赔付能力。
加强电梯安全信息化是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技术手段。为此,条例作了以下制度安排:
一是明确新安装的乘客电梯,制造单位应当配备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功能的监测装置并提供标准数据接口;
二是明确学校、幼儿园、住宅小区以及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应当安装符合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系统,鼓励其他场所使用的电梯安装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系统;
三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电梯设计、制造、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对在用电梯的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实施安全监测。
许多老旧电梯可靠性较差,安全隐患较大,必须建立电梯安全评估机制,推动老旧电梯改造、更新,条例对此也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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