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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三年内免征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

来源:人民网-房产频道作者:许维娜2019-02-21 08:53反馈/举报

   人民网北京2月20日电 (许维娜)记者从财政部官网获悉,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支持高校办学,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通知》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通知》指出,上述提到的“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此外,《通知》称,企业也可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房产用途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

    (免责申明:本文为转载,对于本文内容我们致力于保护原作者版权,转载仅为更好地传播信息,别无他用,如涉及侵权,请尽快与我们联系删除,谢谢!)

责任编辑:吴俊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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