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住建局12月1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我市于2017年、2018年在全市农村推广实施农村改厕改厨项目,连续两年在全区率先提前超额完成年度改造任务,广大农户用上无害化卫生厕所和清洁厨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据悉,农村改厕改厨项目是“美丽广西·宜居乡村”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自治区于2017年在全区大范围实施。项目补助范围和对象是:居住在农村的农民,其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住房厕所达不到无害化卫生标准、厨房达不到清洁整洁厨房的,都可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申请改造,以达到验收标准。农村改厨补助标准为1400元/户,其中“五改”(改灶、改台、改柜、改管、改水)每项补助280元;农村改厕补助标准为2400元/户,其中化粪池补助1800元、冲水设备和便池各补助300元。
我市提前谋划、先行先试,在2016年底启动试点工作,财政部门提前落实配套资金、住建部门精心制定技术规范,为提前超额完成改厕改厨任务打好基础。2018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农村改厕改厨任务共5.2万户,地方财政配套压力大。县区、乡镇政府和各部门破除“等靠要”思想,采取“加大财政奖补,激励农户参与;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农民参与;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实施”等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从而使我市农村改厕改厨进度位居全区前列,提前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我市完成农村改厕18742户、农村改厨18816户;2018年完成农村改厕26010户、农村改厨26170户。根据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排,2019年自治区只在重点区域继续实施农村改厕改厨项目,我市未列入重点区域范围。市住建部门在今后工作中将宣传鼓励农户新建住房配套无害化卫生厕所和清洁厨房,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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