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北海市投资建设项目特别是大量民生类项目的实施,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逐年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这些资金的监管上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根据近几年来的审计情况,常常遇到被审单位提供补充证明材料不及时、争议问题难以协调等问题,有些问题屡审屡犯,影响了审计工作的开展。为了强化审计监督服务职能,北海市审计局就这些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北海市审计局关于工程项目审计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方式,推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
《通知》明确三点要求:一是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计组函告的时间并提供完善审计资料、确认审计结果;二是在审计过程中,必须按审计组要求及时组织相关单位人员配合查看现场,做好对数工作及参加审计问题的协调会等;三是必须按审计组要求及时提供或确认其他资料。
在项目结算审计中若被审单位无法做到以上的三点之一、又无特殊原因的,则暂停该项目的审计工作,并对该单位其他待审项目暂缓安排审计。待被审单位按照审计组的要求提供完善相关资料并整改完成后,再视审计工作情况统筹考虑,重新启动;同时,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市审计局将不定时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通知》是市审计局开展投资审计以来较细化的又一项创新审计工作方式,自《通知》于2018年8月1日执行以来,未再出现被审单位不配合审计工作的情况,审计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审计监督得到进一步加强。在新形势下,市审计局注重强化审计监督服务职能,创新工程结算审计方式,坚持“寓监督与服务之中”的审计理念,正确处理好监督、管理、服务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精神更好的体现于审计工作中。
(免责申明:本文为转载,对于本文内容我们致力于保护原作者版权,转载仅为更好地传播信息,别无他用,如涉及侵权,请尽快与我们联系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