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该厅将于7月中旬开始对在广西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区内外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及工作质量进行专项检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2017年5月31日至2018年5月30日期间完成中标通知书备案的项目(标段)。广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采取“随机抽取受检项目、随机确定代理机构”的方式对广西100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抽查。
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市场行为检查主要包括代理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存在假招标、串通投标和逃避监管等问题;招标代理机构与所代理工程的投标人是否存在隶属或者经济利益关系等。工作质量检查主要包括招标方案是否合理,招投标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备案、归档等。
按照要求,存在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要在收到整改建议书之日起10日内报送整改材料,所报整改资料未经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复核、签字、盖章的,视为整改不合格。管理混乱、工作质量差的招标代理机构和监管缺位的主管部门将被点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相关机构将被暂停招标代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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