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合浦战略,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合浦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推进生态检察工作,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司法保护。
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生态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在批捕、公诉环节均配备了一名员额检察官加一名检察官助理,专门负责生态检察批准逮捕、审查**案件,提升办案的专业化水平;建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生态环境领域的刑事犯罪,依法快捕快诉,特别是对于破坏生态环境重大刑事案件,选派业务精、能力强的干警组成专案小组,**时间介入引导侦查,参与现场勘验,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去年以来,对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批准逮捕32件50人、提起公诉33件49人。
该院还加强同环保、林业、水利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检察监督衔接工作,设立行政执法生态环境案件数据库,建立生态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会商通报等内部协作机制,及时掌握了解林业、国土、环保等行政部门的执法信息,对行政执法部门怠于履职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的方式予以纠正,防止发生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行为。去年以来,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件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件,已采纳1件,另1件因行政机关仍在整改期内尚未答复。
在办理生态检察案件的同时,该院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以建设生态合浦为契机,积极投入“两江、两区、两库”环境提升工程,着力加强合浦县第三轮矿产**修编及石灰岩、高岭土开采利用专项**,参与采石矿坑生态修复等重点区域的环保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生态检察专项宣传活动,运用“两微一端”、新闻媒体,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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