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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来源:北海日报作者:潘裕2018-01-16 00:00反馈/举报

    近日,市人社局举行北海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暨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新闻发布会,宣布重大惠民消息,我市从2018年1月1日起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家庭成员可以绑定、使用在职职工的职工医保卡。

    此次扩大个账使用范围包括:北海市参保职工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产生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北海市参保职工(以下称“授权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其已参加北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称“使用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产生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北海市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其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批准文号为卫消字或卫杀准字的消毒用品,以及批准文号为国药健字的保健食品。

    新政策实施后,为了更好地享受职工医保卡,授权人需先绑定使用人,其个人账户资金方可供使用人使用。具体授权绑定及变更授权可以通过北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或到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局27号、28号窗口办理。群众通过网络进行绑定,让信息跑起来,自己可以少跑腿,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绑定。

    相比以前职工医保的个账使用范围,此举有利于进一步增加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共济和保障能力,提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医疗负担。

    (免责申明:本文为转载,对于本文内容我们致力于保护原作者版权,转载仅为更好地传播信息,别无他用,如涉及侵权,请尽快与我们联系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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