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我市发布《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保护动物的通告》,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年禁止使用任何工具、任何方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通告》发布后的**个候鸟迁徙季,我市偷猎情况同比有明显好转。21日上午,北海市林业局、北海市森林公安局举行“2017年北海市候鸟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相关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候鸟迁徙季,我市开展了秋冬季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一系列行动,共出动执法力量近1000人次,检查市场、饭店、宵夜摊点70多家次,拆除捕鸟网约1万米。
市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还通过与广西生物多样性研究和保护协会、
北海民间志愿者协会等机构合作,在候鸟迁徙季举办“赏鹰节”、“观鸟赛”等活动,在吸引全国各地“鸟友”到北海观赏猛禽迁徙盛况的同时,为北海群众提供一个参与观鸟、护鸟、爱鸟的活动平台,进一步提升群众的爱鸟护鸟意识,营造全民护鸟的良好社会氛围。
今年5月,我市发布《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保护动物的通告》。《通告》根据《**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进一步划定非法狩猎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立案标准,明确重大案件和特别重大案件的立案标准,为今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效打击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提供法律支撑,也让违法行为的成本大大增加,进一步提升震慑效果和打击效果。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在《通告》起草期间曾考虑设立禁猎期和禁猎区,但为了坚持走“生态立市”道路,为野生动物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让北海成为迁徙候鸟和猛禽的栖息“乐园”,我市决定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年禁止使用任何工具、任何方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
《通告》发布后的效果立竿见影。从往年情况看,我市秋冬季都会迎来大量越冬的普通水鸟,由于以往的法规文件未明确对猎捕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作出规定,导致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安在立案方面缺乏相关依据和标准。《通告》发布后对非法猎捕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划定明确的立案标准,这也让我市在今年打击非法捕猎行为的执法行动有法可依,给偷猎人员带来显著的震慑效果。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秋冬候鸟迁徙季期间,冠头岭等地点的偷猎情况与往年相比有了明显好转,枪声、偷猎点的数量比去年下降20%左右;林业部门在市场和周边街道的巡查中也发现,贩售猛禽、候鸟等野生动物现象也相对减少。
据悉,随着我市近年来不断加大对非法捕猎、买卖野生鸟类的打击力度,违法捕猎人员的警惕性越来越高,贩售行为也更加隐秘,这也给执法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为此,市林业局将进一步完善多部门联防共治机制,重点遏制打鸟行为,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公众参与到保护野生动植物行动中来,共同保护我市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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