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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长限售:非海南人三亚买房拿产证5年以后才能卖

来源:澎湃新闻作者:admin2017-10-10 00:00反馈/举报

    国庆长假后的**工作日,三亚市将外地人及法人单位,不论是否二套房,限售年份统一拉长至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这意味着,三亚市成为全国**住房限售时间*长的城市。

    据中国证券网报道,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节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10月9日,三亚市要求,非海南省居民家庭及法人单位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并且,三亚市要求非海南户籍居民家庭,在三亚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须提供在海南省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证明,补交补办不予认可。

    今年5月10日,三亚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中,已禁止期房转让和限制现房转让。具体措施包括:在三亚市(区)范围内,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住房包括商品住宅、产权式酒店客房、符合转让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含新房和二手房。对在海南无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三亚中心主城区范围内购买住房及在海棠湾、崖州湾沿海一线购买商品住宅的,需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前在海南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力度空前的海南省9月29日提出《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停止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四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开发新建外销房地产项目,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住宅建设。

    并且在今年4月14日,海南省就已对省内外户籍居民家庭在全省范围内购买二套房进行了限售,居民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须满2年;法人单位须满3年。

    “两个暂停”*早出现在2016年2月23日,海南省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实施“两个暂停”商品住宅库存消化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县,暂停办理新增商品住宅(含酒店式公寓)及产权式酒店用地审批(包括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批、土地供应审批、已供应的非商品住宅用地改为商品住宅用地审批、商品住宅用地容积率提高审批),暂停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报建审批。对已取得的商品住宅用地未按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或虽按约定动工但动工面积不足50%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禁止参加新的商品住宅用地的竞买。鼓励将尚未动工的商品住宅用地,调整为旅游地产、商业地产等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不再继续用于普通商品住宅开发。对闲置土地应严格依法处置,并暂停用于开发普通商品住宅。

    国庆长假后的**工作日,三亚市将外地人及法人单位,不论是否二套房,限售年份统一拉长至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这意味着,三亚市成为全国**住房限售时间*长的城市。

    据中国证券网报道,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节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10月9日,三亚市要求,非海南省居民家庭及法人单位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并且,三亚市要求非海南户籍居民家庭,在三亚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须提供在海南省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证明,补交补办不予认可。

    今年5月10日,三亚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中,已禁止期房转让和限制现房转让。具体措施包括:在三亚市(区)范围内,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住房包括商品住宅、产权式酒店客房、符合转让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含新房和二手房。对在海南无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三亚中心主城区范围内购买住房及在海棠湾、崖州湾沿海一线购买商品住宅的,需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前在海南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力度空前的海南省9月29日提出《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停止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四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开发新建外销房地产项目,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住宅建设。

    并且在今年4月14日,海南省就已对省内外户籍居民家庭在全省范围内购买二套房进行了限售,居民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须满2年;法人单位须满3年。

    “两个暂停”*早出现在2016年2月23日,海南省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实施“两个暂停”商品住宅库存消化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县,暂停办理新增商品住宅(含酒店式公寓)及产权式酒店用地审批(包括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批、土地供应审批、已供应的非商品住宅用地改为商品住宅用地审批、商品住宅用地容积率提高审批),暂停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报建审批。对已取得的商品住宅用地未按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或虽按约定动工但动工面积不足50%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禁止参加新的商品住宅用地的竞买。鼓励将尚未动工的商品住宅用地,调整为旅游地产、商业地产等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不再继续用于普通商品住宅开发。对闲置土地应严格依法处置,并暂停用于开发普通商品住宅。

关键词:开发中心城乡责任编辑:陈荣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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