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更要“碧海银滩”。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海洋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规范海洋开发秩序,控制海洋开发强度,协调好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构建海洋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市海洋与渔业局制定实施了《北海市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对我市海水状况、入海排污口、海洋生物多样性等方面进行日常的监测,以及定期或不定期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调查等。同时,加强对廉州湾等重点海区水质监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工程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市海洋与渔业局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严格审查,建立健全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公众参与,全面实行项目海洋环境报告听证制度等。同时,对海洋工程用海项目建设过程实施进行跟踪监视,避免其在施工过程中对海洋环境产生污染。据介绍,今年已开展了8次海洋生态保护执法,对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石头埠作业区恒久码头工程等多个海洋工程项目,以及涠洲岛五彩滩、滴水丹屏、石螺口等海域进行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情况阶段性检查。2011年以来,市海洋与渔业局利用中央分成海域使用金、中央海岛和海域保护资金组织实施了银滩西区、涠洲岛海岸、廉州湾海湾新城区等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
为引导广大群众关注、参与海洋生态保护,自觉**涉海违法犯罪行为,6月8日,市海洋与渔业局与自治区海洋局联合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共同举办了“习声回响——走进红树林保护区公益科普活动”,组织近百名大学生和青年志愿者走进北海金海湾红树林生态保护区种植红树林种苗,并发出“保护海洋”的倡议。
我市还通过海上巡查和岸线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日常执法巡查,严厉打击海洋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中国海监北海市支队按照中国海警局和自治区海监总队的要求,开展了“海盾2017”、“碧海2017”等专项执法工作,对辖区内区域建设用海**和各类填海造地、非透水构筑物、跨海桥梁等用海项目进行抽查检查,加强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倾废、海砂开采和重点排污口等领域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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