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评定为**5A级的旅游景区,将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新创建的五星级乡村旅游区,则一次性补助50万元——日前,为鼓励各类资本在合浦县投资兴办旅游产业,推动全县旅游产业实现跨越发展,合浦县委、县政府印发《合浦县推动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上的优惠政策,就出自这一《办法》。
据了解,《办法》指出,将在区市补助基础上,对被新评定为**5A级旅游景区的补助1000万元;对被评定为**4A级旅游景区(含***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的补助300万元;对被评定为**3A级景区(含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自治区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补助40万元。
除了景区,《办法》还鼓励星级酒店建设。在区市补助基础上,至2019年12月30日,对新评定为高星级的酒店,县财政对五星级和四星级酒店将分别一次性补助500万元、200万元(含市级补助要求县财政配套的部分);新评定为三星级的酒店,则一次性补助30万。
同时,《办法》还扶持乡村旅游区、汽车营地、特色街区及特色旅游村镇建设。在区市补助基础上,对新创建的五星级、四星级乡村旅游区分别补助50万元和30万元;对新创建的五星级、四星级农家乐分别补助10万元和5万元;鼓励在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建成五星、四星、三星级乡村旅游区的再分别补助20万、15万、10万元,建成四星级(含)以上农家乐的再补助5万元;对新评定四星、三星、二星级汽车旅游营地则分别奖励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对特色街区的创建,特色旅游村镇的打造也给予相应的补助奖励。
据悉,以上这些补助和奖励都是一次性发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维护及旅游宣传促销等。《办法》还指出,将加大景区及沿线的交通、水、电、通信、排污等基础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方面的投入,把通往相应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的二三级公路优先列入县交通**,并积极争取列入区、市交通**,县交通部门要与县旅游部门制定年度计划,按轻重缓急积极推进实施。
《办法》还对合浦特色文旅产业进行扶持,鼓励企业提供特色旅游项目;鼓励在合浦设立旅行社,提供旅游咨询服务及开展对外宣传;鼓励旅游企业对外宣传;扶持开发具有合浦县特色及优势的旅游工艺美术品、纪念品、旅游用品、旅游食品等,培育一批旅游商品生产企业,致力于将该县发展成为北海市乃至广西的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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