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北海市园林管理局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本月起正式实施,将进一步明确保护古树名木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见本报6月14日2版)
古树名木是大自然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旅游产业的重要资源。保护好这些珍贵的“绿色文物”不仅仅是出于建设生态环境的需要,更是对一个地方古老文明和文化传承的保护。北海是**历史文化名城,历史遗存丰富。合浦“南珠”,**中外,为朝贡之品。在白龙珍珠城遗址上的一株古榕树至今仍“怀抱”着一段残墙古迹,而成为了北海古树的代表之作,为北海这座古老而又现代的美丽城市增添了一道不朽的绿色风景。
为了保护这些珍贵的古树名木资源,早在2001年,我市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古树名木资源调查,建立了数据库和图库。2005年,以人民政府名义对古树进行挂牌保护。1996年,北海市制定了《北海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城市人民政府从城市维护管理经费和城市园林绿化专项资金中安排了一定量的资金用于城市古树的保护。尽管如此,目前我市在古树名木保护方面仍存在缺少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具体保护责任难落实、工作资金短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薄弱等问题。今年普查的144棵古树名木中,衰弱、濒危的有26棵,主要原因是肥水不足和病虫害侵袭,而濒危的原因则是因为树池周围硬地铺装、人为破坏、病虫害侵袭等。
很显然,在对古树名木的保护上,有关部门在很多时候还**于纸上谈兵,并没有用心管护。本月起正式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将对古树名木进行分级保护,并且进一步明确保护古树名木资金来源及责任单位和个人,损坏行为将被罚款,让管理工作有法可依。这对古树名木保护虽说是一大利好,但首先还需要有关部门能拿出实实在在的措施和行动。一方面,要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古树名木的认识,认清保护古树名木的意义以及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保护古树名木的紧迫感;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制定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敦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使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真正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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