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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通道”记入不动产权证

来源:北京晨报作者:王海亮2017-03-22 08:34反馈/举报

    严禁一间分多间 4月10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住宅平房管理,市住建委会同市**国土委日前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控住宅平房一间擅自分割为多间的行为,对核验时标注为“通道”的部位,将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该《通知》自4月10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住宅平房房产测绘成果应当办理审核,房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许可内容和不动产权登记证明记载的房屋平面布局等进行审核。同时,住宅平房因新建、翻改建或同一权利人分割合并等情形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除其他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审核的房产测绘成果。

    此外,该《通知》要求,住宅平房办理房源核验时,属地房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应进行实地核验,将具有院落居民通行、应急救援功能的部位,在《存量房房源核验信息表》中标注为“通道”。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标注信息,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

    ■专家解读

    新政将遏制“过道**房”产生

    北京房协秘书长陈志表示,此次多部门联合下文,加强住宅平房管理,剑指的就是此前媒体报道的所谓“过道**房”。

    陈志认为,此次住建、**国土两部门合力,从**验收、测绘审核、房源核验、不动产登记等一系列环节完善了政策。“首先是实施了住宅平房测绘成果审核。同时,住宅平房申请不动产登记,要提交房管部门审核的房产测绘成果。此外还要实行住宅平房交易现场核验,就是针对既有存量住宅平房交易,要求属地房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要进行实地核验,明确了院落居民通行、应急救援功能的部位,必须要在《存量房房源核验信息表》中标注为‘通道’。”综合采用这些措施,平房测绘、登记的整体的办理程序上都完善严谨了,将有效扼制住宅平房擅自分割的行为。从而遏制“过道**房”产生。(记者 王萍)

    ■相关新闻

    捏造商品房涨价信息将重点查处

    北京市发改委昨天发出通知,即日起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将重点检查房价涨幅较大、群众反映集中的区域。

    通知称,即日起至4月20日将在全市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以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价格秩序。检查范围为北京在售商品房楼盘和二手房中介机构。

    此次专项检查将重点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行为。具体包括: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交易;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

    通知要求,对近期群众反映的房地产相关问题要快速处理、及时反馈,把举报线索与检查重点结合,对查实的价格违法问题,严格依法定程序办理,并及时向社会公示。(记者 王海亮)

关键词:不动产权证责任编辑:刘健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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