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北海市扶贫办获悉,自脱贫攻坚工作启动以来,北海市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的**民生工程来抓,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亮点纷呈,扶贫成效不断显现,成功把“难点”转变成工作“亮点”。
据了解,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打响以来,北海市主动作为,创新方式,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强力推进了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根据各贫困村的实际情况,北海市采取“党支部+合作社+基地+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乡镇统筹、能人(大户)带动、分类实施、技术指导”,“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四种模式,组织贫困户入股参与产业发展,获得利润分红,实现稳定增收。
为推进精准脱贫工作,通过召开脱贫攻坚责任落实约谈会,对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问题比较突出的县区、乡镇和帮扶单位进行集体约谈,逐个点评,要求有关单位列出问题清单,限时整改。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运用惠民惠农资金监管“云数据”平台,收集问题线索,及时严肃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
为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的组织保障,北海市委专门出台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六项措施》,从明晰工作职责、建强基层堡垒、发挥**书记作用、加大培训力度、学习教育推动、从严从实考核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明确了各级抓党建促脱贫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同时还提高了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的补助标准,明确驻村期间每人每天伙食补助50元,**书记每人每年安排1万元的工作经费。
完善考核机制,制定了《定点扶贫绩效考评办法》,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高效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北海市是广西**将定点扶贫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市。通过《定点扶贫绩效考评办法》,将定点扶贫工作分解量化三大类24项具体指标,使各帮扶单位由被动工作变为主动参与,切实加大了帮扶支持的力量。在广西率先起草了《北海市脱贫攻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促进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自觉依法依纪依规履行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职责,确保按时、按质、按量、高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