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北海市23个乡镇、7个街道办事处全部公布实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打通政府“两个清单”体系建设“**一公里”,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府权责清单全覆盖。
今年7月,该市决定在建立市、县(区)政府“两个清单”的基础上,选定海城区高德办事处和铁山港区南康镇先行试点,推动乡镇政府“两个清单”制度建设。经清理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平均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类行政职权97项,承接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委托类职权43项,法定职责42项,公共服务事项77项。街道办事处平均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类行政职权33项,承接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委托类职权18项,法定职责17项,公共服务事项32项。
乡镇政府“两个清单”制度建立后,该市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现“四个全覆盖”,即覆盖所有行政层级,市本级、县(区)、乡镇(街道)全部纳入制度建设范围;覆盖所有单位,包括政府工作部门、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市政府派出机构(各园区);覆盖所有权力事项,将行政权力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等十大类;覆盖延伸到公共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