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是我国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和生力军,然而,在城市里“居无定所”是他们中大多数人的真实写照。在广西,这一问题有望通过“租购并举”得到缓解。
通俗来说,“新市民”一般是指进城有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和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等。近年来,广西主要通过提供公租房来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
2015年,广西在新竣工的公租房中,划拨出2.1万套定向向农民工出租;同时,新开工的1.2万套公共租赁住房也定向供应农民工。该自治区出台《关于加强农民工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出,有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将按照和城镇户籍居民同等准入条件、同等审核流程、同等保障标准,申请享受同品质的住房保障。
“由于从2016年起**停止新建公租房,今后广西将主要通过建立健全‘租购并举’的保障住房供应体系,解决‘新市民’的保障性住房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吴伟权说。
所谓“租购并举”,指的是“以租代建”和“以购代建”。公租房“以租代建”,是指通过长期租赁和购买商品住房方式代替新建,加快筹集房源作为公租房,同时达到商品住房去库存的目的。
吴伟权表示,广西将试点推行公租房补贴制度,对有稳定就业的、中等偏下收入的无房农民工、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给予公租房补贴。
此外,广西将在棚户区改造中,面向农民工等“新市民”提供可租、可售的安置房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