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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实施新一轮征地标准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上调10%

来源:北海市政府网作者:欧小燕2016-01-26 08:53反馈/举报

    2015年12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89号),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包括北海市在内的全区14个地市要实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也同步实施,2013年各市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自2016年1月1日起停止实施,2016年1月1日后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国务院批准的用地,其征地补偿须按新标准执行。

    我市从2010年起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至今已经经过两次调整。按照文件公布的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此次调整后,我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比上一轮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提高幅度约为10%。即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将平均上调约10%,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将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新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公布后,我市相关部门将周密组织,统筹安排,针对新标准实施后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确保新旧标准顺利衔接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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