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商银行北海分行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功签约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合作,工行北海分行成为北海市**取得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开办资格的商业银行,这也标志北海市缴交公积金人员可通过公积金、商业贷款组合的方式贷款买房,从而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住房贷款需求。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主要由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部分组成,是指缴存公积金的人员在购买自住住房自筹资金不足时,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商业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资金时,其不足部分由银行提供配套的住房商业性贷款支付。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发放额度及利率分别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的开展,将进一步提高职工的购建住房能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保障和支持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