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今年广西实施旧住宅小区改造251个。目前全区各地正在稳步推进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全区已开工181个项目共5.34万套住宅。
设施配备不全、环境“脏乱差”、部分居住区没有实行物业服务市场化运作……这是区内很多旧住宅小区的“通病”,也是萦绕在小区居民心头的“心病”。
自治区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主要是对城镇旧住宅区内的危旧住房进行改建、扩建、翻建等改造。同时,对旧住宅配建厨房、卫生间、房屋建筑主体水、电、气、通信、防水等老化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并对外墙进行修缮,把不达标的老旧房屋进行结构抗震加固。
据初步计算,广西2014~2017年棚户区改造**中,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约9.1万户。2015年,广西实施综合整治项目有251个,涉及全区57个县区,共6.9万套住宅。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中,积累了一些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如岑溪市在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中,通过拆旧建新,对樟木古街危旧住宅进行改建、扩建和翻建,使古街面貌焕然一新;桂林市雁山区和贺州市富川县以棚户区改造为切入点,多方筹措改造资金,对古街古镇老旧住宅进行原址改建,维修、加固房屋主体结构、消除危房安全隐患、配建厨卫、完善房屋使用功能等,并与旅游开发、古街古镇保护相结合,让老城焕发新貌;柳州市将羊角山“三无小区”纳入旧住宅综合整治范围,既消除了安全隐患,又改善了城市面貌。
据介绍,广西旧住宅小区改造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如个别市县对棚户区实施综合整治力度不够,导致项目开工进度比较慢;有的地方资金落实困难,不能及时到位等。为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住建部门,多渠道争取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资金支持,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通过改造让群众得到了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