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统计局公布2015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数据显示,2015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0.8%。其中,城市上涨0.8%,农村上涨0.6%;食品价格上涨1.1%,非食品价格上涨0.6%;消费品价格上涨0.5%,服务价格上涨1.3%。
1月份,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0.6%。其中,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居住、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2.9%、1.6%、0.9%、0.8%和0.3%;交通和通信、烟酒及用品价格分别下降2.2%和0.4%。
其中,1月份居民居住价格同比涨幅为0.8%。建房及装修材料同比涨幅为0.4%,水、电、燃料价格同比下降2%,但住房租金价格同比涨幅达2.6%。
据测算,在1月份0.8%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5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0.3个百分点。对比12月份,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