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实施方案》近日出台。记者了解到,从今年起,我市将加大财政奖励补助力度,鼓励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利用农村流转土地进行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北海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据悉,从今年起,我市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达到一定规模,流转期限10年以上(含),签订统一规范的书面合同,办理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用于发展农业主导产业、由经营主体统一经营管理、初步形成产业基地的,将给予相应的补助奖励。
其中,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流转土地用于兴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企业基地化农业生产和招商引资的主体,流转面积连片达到500-1000亩(含)的,按每亩30元一次性给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经费补助;1000亩以上的,按每亩50元一次性给予工作经费补助。通过委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现整村整组流转或集中连片流转,流转面积连片达到100-300亩的,按每亩20元一次性给予村级集体组织工作经费补助;达到300亩以上的,按每亩30元一次性给予工作经费补助。
农业企业在北海市辖区范围内从事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开发,建立规模化、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连片适度规模经营农村土地面积达500亩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500-1000亩(含)的,按每亩100元奖励;1000-2000亩(含)的,按每亩150元奖励;2000亩以上的,按每亩200元奖励。对新成立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连片面积200亩以上的土地股份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此外,市、县区两级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给予扶持,纳入每年同级财政预算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