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进入2013年以来购房需求较为集中释放,个人住房贷款出现快速增长,而这一集中购房也透支了各地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地公积金出现缓贷、断贷现象。为解燃眉之急,多地公积金中心提高公积金缴存上限,降低贷款上限,或者采用公积金“公转商”贴息贷款方式,应对公积金运行压力加大问题。
因为资金使用的增长速度远远超出资金归集的增长速度,从2013年开始北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一直难以正常开展。由此,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10日)在答复用户咨询时表示:根据《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桂建金管【2011】11号)的文件要求,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首付比例进行调整:首套房90平米以下的首付为30%、90平方以上的首付为40%,二套房首付为60%。
以往,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开展公转商贷款业务。即商业银行与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将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转由商业银行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职工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期间,对因商业贷款利率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产生的利息差,由北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月补贴给借款人。
不过,目前北海市的“公转商”额度已经全部用完。因为要根据广西区的资金使用计划来确定北海市的资金使用情况,但广西区的资金使用计划还没有下达,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事中心称暂时确定不了何时能继续办理此项业务。
此外,为减缓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压力,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2013年10月15日起实施“轮候制”。贷款轮候期间,只审核贷款材料,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目前的受理速度已经有所加快,目前已经开始受理到2014年10月份轮候的贷款申请材料。
超30城调整公积金政策 降首付、提额度、异地互贷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称,11月起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作出调整,其中包括降低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至20%,恢复省内异地互贷,取消公积金贷款时间间隔等。
通知称,对于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对于人均建筑面积尚未达到全市人均建筑住房面积标准的,再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由50%降低为40%,利率上浮10%。购买精装修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为家庭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所购为家庭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同时,通知将“借款人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与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资收入之比不得超过45%”调整为“不得超过50%”。并恢复办理省内其他中心缴存职工在长沙购买自住房的异地贷款业务。取消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前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6个月后的时间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湖南并不是**个对公积金进行调整的地区,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已有苏州、武汉、贵阳、长春、成都等超过30个城市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不同程度调整。
降低公积金首套房贷首付。抚顺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员表示,近期公积金个贷调整主要是调整了贷款首付比例,借款人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20%下调至15%;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30%降为20%。河南、贵阳、沈阳在9月底便将首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20%。与此同时,二套执行“认贷不认房”,二套首付降至30%。日前,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下发通知,放宽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门槛,**首付款比例从之前的70%调整为房屋总价的30%。扬州、杭州、成都、无锡表示,对已有一套住房并结清贷款余额的家庭,再购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多个城市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苏州日前发文表示,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贷款上限,商品房贷款额度上限由原来的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成都、黄石将公积金单笔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无锡将公积金**贷款额度从此前的50万元上调到60万元,除此之外,甘肃、湖南、广西等地执行异地互贷政策。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公积金调整对刚需性住宅市场形成支持,有利于刚性需求的提前释放,同时对房地产市场不活跃的地区则通过拉动资金供给,在现阶段,虽然央行发布新房贷政策,但由于7折利率难以实现,促进房地产市场回暖效果并不明显。因此,放宽公积金贷款门槛,是**市场回暖的有效手段。
上述人士称,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可以降低购房者购房成本,降低首付、放宽贷款条件对于价格敏感型的刚需购房者,有明显的吸引力,中央释放放松信号,地方自然乐在其中。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从整体效果看,此轮放松提振市场信心,止跌已经明确,但反弹的幅度依然要看执行情况。“随着整体市场的供应增加,需求受到信贷政策的松绑释放,四季度市场的成交量值得期待。房价预计四季度依然以平稳为主,继续下调的可能性降低。但由于库存仍然高企等原因,短期上涨的空间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