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西将整合中央和自治区层面约6亿元资金用于“易地扶贫”,这一数额是去年的一倍左右。
“易地扶贫”指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逐步脱贫致富。据统计,截至2013年广西贫困人口仍有634万人,贫困发生率为14.9%,超出全国平均水平6.4个百分点。
自治区主席陈武说,贫困地区大多为限制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很多村屯分散,一个屯就几户人家,缺乏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通水通路成本很高,扶贫成本非常大。因地制宜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既能保护生态,又可减少扶贫成本,更有利于贫困户长远发展。
近年来,广西尝试推进的“易地扶贫”模式收到明显成效。在金秀瑶族自治县长垌乡平道村古占屯,全屯54户208人全部自发搬迁至县城附近,依托县里的项目,人均纯收入由2011年的2800元,提高至去年的4200元。
陈武说,今年中央下达给广西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由以前的每年2亿多元提高至今年的4亿多元,自治区财政将按30%的比例配套补助资金,合计争取达到6亿元左右。“扶贫搬迁不仅仅是资金问题,还涉及到群众意愿、**选址、用地指标、后续发展等一系列复杂问题。如果基础工作跟不上,工作照样难以推进。”陈武说,必须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做到摸清底数、科学**,同时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方式,扎实推进“易地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