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解决广西少数民族村寨连片木结构房屋火灾多发的问题,自治区从2008年起先后组织实施了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一、二、三期工程。截止目前,柳州、桂林、百色、河池4市的14个县区2237个村寨防火改造任务完成,惠及群众21.21万户,近95万人。
受地理、自然条件制约以及人文因素影响,广西少数民族村寨居住集中,房屋多为木质结构,且村道狭窄,水源缺乏,一旦发生火灾,短时间内难以施救,极易出现“火烧连营”的情况。桂西北地区少数民族聚居村寨历来都是火灾的重灾区,据统计,2001年至2007年,位于桂西北的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共发生重特大火灾45起,殃及3500多户1.4万人。火患犹如悬在群居少数民族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令人心忧难安。
少数民族乡民对祖辈世代居住的木楼有着特殊的感情,而古朴别致的木结构建筑的观光价值也日益受到重视。对民族传统的继承加上对旅游产业发展效益的期冀,当地民众的“木楼情结”深厚难解。如何能在保持民族传统民居特色的前提下开展村寨防火工作?
2008年起,自治区决定对桂西北地区少数民族聚居的村寨实施水改、电改、灶改和寨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寨防火改造工程:将大寨划为小寨,开辟防火带,把村寨分隔成若干防火区域;在村寨筑水池蓄水,保障灭火用水;更换老旧线路,对电线进行穿管保护;新建炉灶,使用新能源,消除用火不安全因素。自治区发改委、住建厅、消防总队等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项目技术规范》,制定出改造工程的技术导则和验收办法。三江和融水还率先在全国成立了县村寨防火局,专司村寨防火工作。一场防火“攻坚战”,在桂西北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打响。
居安思危 防患于未然
着装整齐的“消防员”们动作娴熟的启动机动泵,抛水袋,提水枪,向“火源”喷水柱……这是三江冠洞村冠小屯消防演练中的一幕,而这些专业的“消防员”们均是来自村上的志愿者。
冠小屯有36名义务消防员,每名消防员都有齐全的装备,并接受过消防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这是关系大家生命财产的大事,我们责任重大,平日里再忙,大家也会抽出时间认真地进行演习”,冠小屯村寨义务消防队队长杨斌告诉记者,冠小屯平均每个月都要进行两次整套的消防演习,以保证每个人对救火程序和设备操作熟稔于心。“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们这里大多都是木房,火情一发就不可收拾,平日做好准备,危险来了才不会手忙脚乱”,杨斌说。除了村寨义务消防志愿者,各村寨还按需配置巡寨喊寨员。这些喊寨员的工作内容包括每天早晚鸣锣呼喊消防口号,在全寨巡逻,在发现危险状况的时候,及时通知村民。
要防患于未然,*重要的还是要提高乡民的防火意识。为此,不少村寨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出防火条例和日常防火方案,以增强村民安全用火的自觉性。
“在本寨区内发生火灾的,按‘四个一百五’(即一百五十斤米酒、一百五十斤糯米、一百五十斤猪肉、一百五十斤蔬菜)处罚,并罚鸣锣喊寨一年”,这是冠小屯村规民约中的一条防火条款,这种“四个一百五”的处罚方式沿袭的是侗乡一种古老的惩戒制度,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和约束力。由于防火举措得当,冠小屯至今没有人因引发火灾而遭受该项处罚。
在良口乡南寨村的良力屯,村民们则自行组建了防火协会,平日里负责排查村中的火灾隐患。若是村中出现违规用火的行为,防火协会将督促其进行整改,对于拒绝整改的村民,防火协会将根据村规民约对其进行处罚。
从县村寨防火局到村民自治防火协会,再到村寨义务消防队,这一系列自上而下建立起的长效管理机制为少数民族乡民们构筑起平安家园,而乡民们高度的消防安全意识也如同一道隐形的“防火墙”,阻隔生活中的火患。
广西少数民族村寨防火工程实施以来,有效缓解了我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村寨火灾频发的问题,遏制了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据统计,近两年,全区村寨火灾起数下降60%,受灾户数下降94%,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目前,广西仍有4市、18各县(区)2778个村寨,近21.2万人居住在连片木结构房屋中,其中大部分村寨的消防基础设施十分薄弱,抵抗火灾能力较低,亟待进行防火改造和完善设施。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吴伟权表示,作为村寨防火工程的牵头部门,住建部门将继续与发改委、消防、水利等部门联手,完善村寨的防火设施设备,推动村寨防火改造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村寨防火改造成果,通过完善防火设施和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村寨防火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