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北海市委部署,十一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分别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等4个被巡察单位党组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情况。北海市委各巡察组组长分别向各被巡察单位党组书记和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这些单位党组在管党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分别出席各单位反馈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党组书记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巡察整改作了表态发言。
十一届市委第七轮巡察于2018年11月12日至12月27日进行,市委共组成2个巡察组,分别对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等4个市直单位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聚力“六个围绕”,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盯“六项纪律”,强化“五个持续”要求,着力深化政治巡察。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巡察任务。2019年3月21日、4月10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分别听取了巡察“回头看”情况汇报,原则同意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反馈情况,对上轮巡察反馈的问题,各被巡察单位都进行了整改,但仍存在对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同时,
本轮巡察“回头看”也发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各被巡察单位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分别是:
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不到位,推动行业改革发展力度不够,“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然存在;协调推进民生工程作用不明显,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不够;工作作风不扎实,重部署轻落实,存在以文件传达文件的现象;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发展党员工作把关不够严;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善等问题整改不到位;对历史遗留问题理清效果不明显,国有资产被长期占用;健康扶贫工作推进缓慢。
原市林业局党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馈):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够强,落实全区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不到位;干部队伍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党建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基层党建基础薄弱,下属单位基层党组织人员配备不齐,后备党员干部缺乏,发展党员工作开展不规范;干部使用不规范,抽调干部过多,轮岗交流不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对无形国有资产管理不够,对长期挂账问题整改不到位。
市民政局党组:党组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不够到位,扶贫领域工作开展不到位,民政事务工作推进不力,个别下属单位存在执行党组决议打折扣的现象;职责担当不够、履职不到位,对重点优抚对象的安抚工作不够到位;干部履历中重要时间节点认定不准,部分干部档案材料不规范;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存在廉洁风险,下属单位违规擅自低价出租国有资产,规避监管,在资金使用、物资采购及发放方面管理不严,公车管理不够严格。
市水利局党组:未能将“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到基层,指导督促下属单位履职不够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不清;科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长、岗位交流少;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不够规范,原下属国有企业改制、下属单位未经请示擅自出租国有土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仍未整改完毕。
此外,各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均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程序移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相关部门处理。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在反馈会议上强调,各被巡察单位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同时,要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书记表示,对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将立即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自觉接受监督。同时,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北海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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