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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打造2.5亿元资金“蓄水池”

来源:北海日报 作者:记者 黄娴2019-02-26 08:45反馈/举报

本报讯(记者 黄娴)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征地搬迁资金蓄水池(以下简称“蓄水池”)的作用,我市日前对蓄水池资金管理进行调整,切实保障项目用地征地搬迁工作顺利开展。市财政局在年度土地基金预算中安排2.5亿元作为蓄水池资金来源,用于必须加快推进征地搬迁工作但所需资金暂未落实或未完全落实的项目。
    据了解,为加快资金拨付,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市财政局将资金注入蓄水池后,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管理蓄水池,对蓄水池资金进行调度使用。辖区土地房屋管理办将项目资金使用需求报辖区政府审核后,向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用款申请。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照蓄水池资金管理要求对用款申请进行审核,并结合征地搬迁工作进度,预拨征地搬迁资金给辖区土地房屋管理办。待对应项目的征地搬迁资金到位后,辖区土地房屋管理办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蓄水池资金退还给市土地储备中心。属于国有土地收储项目的,市土地储备中心必须在资金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蓄水池资金。
    蓄 水池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类项目:列入年度“四定”重点项目、重点片区;列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项目;已明确资金来源但资金暂未到位的国有土地收储项目;已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预计短期内可实现出让回笼资金的征地搬迁项目;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重点项目。使用蓄水池资金的项目,原则上1年内(*迟不超过2年)必须完成征地搬迁工作及组织出让,并及时办理对应地块的成本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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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健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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