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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议案

来源:北海日报作者:万文静 张丁 2019-01-25 09:10反馈/举报

1月24日上午,北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伍国辉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的议案。

伍国辉指出,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几千年来的传统习俗,曾为群众的节日增添了欢乐和喜庆。但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负面效应逐步显现,使环保压力与日俱增,安全问题日益突显,民意诉求日益强烈。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顺应绿色发展需要、满足广大人民需求,全国各地、自治区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的规定,北海出台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势在必行。

伍国辉强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决定的宣传工作,“禁燃”工作是传统民俗与现代文明的冲突,必须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禁燃”工作全过程。必须进社区、进学校,进入千家万户。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平台等媒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流动宣传、入户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相关规定。开展“禁燃”工作,有依据、有基础、有措施,关键在于抓落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整治监管,严格依法管控,强化生产、运输等方面监管,严格落实各自职责。要落实专门人员,做到重心下移、责任上肩,做到层层有人抓,管理无空挡,切实把“禁燃”工作落到实处,努力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加快建设富强开放生态文化幸福新北海作出积极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安河、洪伟东、欧阳经华、邓昌达、柳金红,秘书长陆忠进参加会议。副市长陈勋,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刘健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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