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了《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7月1日实施,由北海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日前,记者走访了土生土长的涠洲岛岛民,了解他们对《条例》的看法。
涠洲镇荔枝山村村支书蔡秀丽说:“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严格的制度、*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条例》的颁布让我们村委干部都感到十分激动,涠洲岛的环境保护真真正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蔡秀丽告诉记者,《条例》出台后,村委干部立即组织宣传,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让每一位荔枝山村的村民都清清楚楚地了解《条例》中的每一章每一项,希望他们能够以自己的微薄之力去影响身边的人,让涠洲岛的岛民和来到涠洲岛的游客都爱护涠洲岛的环境。
岛民赖小波认为,保护条例包含水资源、污水处理、海岸线、沙滩、垃圾管理、地质地貌、林业、农业、鸟类、渔业等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内容,明确了涠洲岛开发建设项目准入、建设要求、旅游**、旅游开发管理、新能源汽车使用、传统建筑保护等措施,可谓是十分全面。随着涠洲岛的名气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游客来到岛上游玩,岛上也因此产生了大量的垃圾,而岛上的垃圾又必须运送到市区处理,《条例》提出为更好解决涠洲岛环境承载力严重不足问题,实行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对上岛游客实行总量控制这一点确实是明智之举。
涠洲镇西角村村支书陈克特告诉记者,他曾参与《条例》的制定过程,也在相关部门人员上岛调研时对涠洲岛环境保护提出过意见和建议,所以他对《条例》有一份特殊的感情。在《条例》颁布后,西角村委印发了大量的《条例》相关的宣传手册,还在村里设立了专门的板报栏进行宣传,村干部每天早上到村委都会先把村委打扫一遍,也算是给村民起个带头作用。从前有的村民环保意识较差,只关注自己家里的卫生,经过村委大力宣传和以身作则后,现在村民的环保意识也提高了,平时在外遇到有违反《条例》的游客或是岛民,也会主动去制止并劝告,“毕竟涠洲岛是我们的家,爱护涠洲岛的环境是每一个岛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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