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浦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廉明小区公租房)正式开工建设,这是合浦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大项目,也是该县2018年上半年开工的重大项目之一。(见本报6月6日4版)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近几年来,北海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持续强化住房保障,不仅较好地满足了特定群体基本居住需求,而且为逐步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调控机制夯实了基础。
公租房一边连着百姓“居者有其屋”,另一边连着政府的责任和信誉,质量是否过硬、分配是否阳光、管理是否健全,直接影响着这项民生工程能不能真正顺民意、暖民心。换句话讲,公租房建设既要重数量,更应讲质量。
众所周知,公租房是建给老百姓住的,无论如何,都应将以人为本、民主决策贯穿始终。在完善现有监管机制、明晰责权的同时,政府职能部门应多走走群众路线,以机制的健全、制度的配套,以及创新群众自治监督等形式,让特定群体全程参与到项目立项、**选址、户型设计、招标建设、验收等环节中来,为自己的“安居梦”把好质量关、投好“合格”票。
阳光是***的防腐剂,公平公正是公租房的生命线。对于这份住房“福利”,如果让该进的“落了空”,不该进的“搭便车”,就会在群众中产生“信任危机”。公租房分配贵在“公平”二字,守住这条底线是对政府公信力的考验。从报道上看,房源分配在有关部门和申请家庭代表监督下,通过公开抽签的方式进行,分配结果在市住房保障网公开。这些好做法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到底,并不断打造升级版。一方面要将申请条件、户型标准、分配程序等纳入政务公开范围,让公租房与真正需要保障的人高效匹配;另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标准流程阳光操作,广泛接受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真正把公租房交到“对的人”手里。
一个基本共识是,公租房既是一处居所,也是人群聚集的社区。建得完善,分得公平,还得管得科学。于此而言,在强化小区健身、休闲、娱乐等配套功能建设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社区治理、社区服务,着力提升社区工作水平,让特定群体住得安心、生活得顺心。
一言以蔽之,公租房建设是实现“居者有其屋”的重大社会政策安排,把这件实事办实办好,需要我们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仅要严把质量“建好”,更要公开公平“分好”、健全机制“管好”。这背后,有经济账,更有政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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