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北海仲裁委员会改革工作全面完成,成为在我市法制、司法、审计等部门监督指导下,依法独立运作、自收自支、依法纳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民商事争议仲裁机构。据悉,这是广西**进行仲裁机构体制改革。
记者从市法制办了解到,北海仲裁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1月15日,是独立公正、高效快捷解决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性权益争议的民商事争议仲裁机构。2017年8月21日,经自治区司法厅批准,增挂北海国际仲裁院,开展受理涉外仲裁业务。
北海仲裁委员会拥有一支185名专业人士组成的仲裁员队伍,都是通过严格筛选,在全国范围内遴选的道德品行良好、业务精湛的专家型仲裁员。他们当中既有多年从事民商事审判的退休法官,也有从事法律实践工作多年的律师,还有诸多民商事法律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专家学者。公正、高效、合理、公平的裁判能力,完全可以满足当事人所期待的公正公平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需求。该会的办案秘书队伍同样是法律专业科班出身、通过**司法考试的**人才,能够熟练掌握各民商事法律和运用仲裁规则,为当事人和仲裁庭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程序服务。
北海仲裁委员会为包括北海地区在内的全国仲裁当事人提供仲裁服务。自成立以来,北海仲裁委共受理案件1769件,标的额为49亿元,当事人切实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进一步加快北海仲裁事业发展。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民众对仲裁优质服务的需求提高,原有的体制模式发展问题凸显,行政化色彩较重;体制机制不灵活,造成仲裁案件案源不稳定、无法保障仲裁人才队伍的稳定发展,严重制约了仲裁事业的进一步发展。2016年3月,北海法制办牵头、指导北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体制改革相关工作。2017年,自治区法制办同意将北海仲裁委作为全区仲裁委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据悉,这是广西**进行仲裁机构体制改革。
据悉,此次仲裁体制改革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和建立机制健全、
管理科学、服务规范,富有公信的国际化、现代化社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要求,发挥北海仲裁委员会作为独立法人机构的组织、管理和监督作用,开展人事、财务、薪酬、运营等管理体制方面改革,实现依法设立、职责法定、独立运作的目标,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仲裁服务需求。
市法制办负责人介绍,经过前期的筹备工作和过渡,新一届北海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目前已经到位。改革后的北海仲裁委将更加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同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有利于促进北海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义及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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