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海市政府发布《关于开展部分重点路段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将对上海南路、银滩大道等部分重点路段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为“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据了解,为进一步改善市容市貌,不断提升市民生活环境品质,深入推进“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结合举办“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对北海赛段的要求,北海决定对部分重点路段户外广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时间从2017年7月15日起至2017年8月30日。重点整治路段包括:上海南路(银滩4号路——银滩大道段)、银滩大道、迎宾大道、海景大道北段(迎宾大道——上海路段)、上海北路(海景大道——北部湾路段)、北部湾东路(上海路——北京路段)、北京路(北部湾路——北海大道段)、北海大道(北京路——海景大道段)、冠岭路、海景大道西段(北海大道西延线-冠岭路)、金海岸大道(北海大道-四川路段)、银滩4号路、长青路。
上述路段只要有不符合《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北海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及《北海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定设置和未经批准的户外广告设施,主要是包括建筑楼宇广告、外墙面广告、招牌、公交站牌、落地式广告牌等,都将按要求进行整治。
根据《通告》要求,上述路段属单位(个人)设置的户外广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含手续未完善的)设置;已超过批准设置时限;
存在安全隐患或长期空置;违反相关法规、规定设置的,必须在2017年7月30日前自行拆除。经主管部门批准设置(且未过期限)的户外广告设施存在外形污损、图文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置单位(个人)须在2017年7月30日前自行维修、更换或拆除,完成整改。设置单位(个人)逾期拒不自行拆除或整改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依法组织****,拆除费用由户外广告设置单位(个人)承担。
《通告》还称,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户外广告设置的有关违法行为,都可以通过电话举报:0779-2290929、229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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