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会议确定,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等落户限制。
居住证制度覆盖将城镇常住人口
在会上,李克强说,居住证制度的出发点,是为那些在城镇常住、有相对稳定就业岗位,但却一时无法转为城镇户口的居民,提供一个“半城半乡”的台阶。
当天会议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居住证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使有别于以往各类暂住证、含金量更高的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的城镇常住人口,让他们尽早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就业、医疗、法律援助等多项基本公共服务。
李克强强调,深化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有力推进新型城镇化。配套的公共服务必须跟上,同时要杜绝“走样”的问题。他说:“居住证不仅仅是一张证,更要和若干相应的公共服务挂钩,要有‘含金量’。”
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有偿退出机制
当天会议还确定,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对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李克强明确,我国目前仍有1亿居民住在棚户区,改造潜力仍很大。他要求有关部门通过卫星遥感等进一步排查,挖掘拉动投资、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巨大潜力。
事实上,有的地区现在已经在试点承包地有偿退出机制。记者调查发现,这种退出分为两类,一类为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交还村社集体后,流转给大户统一经营,另一类是有的农民采用“折中”办法,不直接退地,但将土地剩余承包期限内的经营权“一次性”转让给农业大户。
会议关键词
放开
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对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等落户限制。
货币化
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将棚改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全国重点镇。降低准入门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地下管网等建设。运用“互联网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中小城市
扩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范围,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开展赋予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特大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试点,以特色城镇发展带动脱贫攻坚和新农村建设。
城镇化发展基金
完善土地、城镇住房等制度,鼓励地方利用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设立城镇化发展基金。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中央预算内相关投资向转移人口落户较多的城镇倾斜。为“新市民”更好融入“新城镇”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