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部门发文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城乡统一”
日前,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进程,强调要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奠定产权基础。
《通知》明确,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目标是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前提下,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范围,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发证。这是国务院同意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来,有关部门**联合发文,明确阐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城乡统一”的重要意义。这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产权基础,也是建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基本内容。
据介绍,在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一并纳入,有助于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制度,形成覆盖城乡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体系,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监管水平,避免增加群众负担,减少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改革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的要求,推进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实现这些改革目标的产权基础和法律保障,对农民基本财产权利意义重大。
《通知》要求全面加快农村地籍调查,因地制宜确定调查方法和精度,避免“一刀切”,要针对本省实际问题,进一步细化完善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坚持农村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必须依法补办用地批准手续后,方可进行登记发证。地方政府要按照2013年、2014年中发1号文件要求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工作开展。
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进入实质推进阶段
近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建立自治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由自治区国土部门联合住建、农业等9个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推进我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工作。
《通知》明确,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包括推进我区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协调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和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的工作思路和政策建议;协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协调不动产登记的制度体系、技术规范、信息平台建设等重要问题;研究不动产登记相关规章制度的修订;统筹协调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监督指导等。联席会议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意味着我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已进入实质推进阶段。